匡太公……忽听门外一片声打的响一个凶神的人赶着他大儿子打了来
匡太公……忽听门外一片声打的响,一个凶神的人赶着他大儿子打了来,说在集上赶集,占了他摆摊子的窝子。匡大又不服气,红着眼,向那人乱叫。那人把匡大担子夺了下来,那些零零碎碎东西,撒了一地,筐子都踢坏了。匡大要拉他见官……太公听得,忙叫他进来,吩咐道:“快不要如此!……占了他摊子,原是你不是。”
(吴敬梓《儒林外史》第十七回)
匡大在集市上占了别人的摊位,因而发生冲突,打起架来,他父亲竟判他“不是”,说明集市上的摊位是固定的,随意侵占是不道德的。
李嵩《货郎图》
明清时期,在城市摆摊卖货的小商贩数量巨大。清末,仅天津摊贩就有万多户,每户有口人,以此为生者万余人,甚为可观。这些货摊分布在马路街衢边道上,主要集中在繁华的商业区内。据载,东北马路摊贩户,北门西一带货摊家,估衣街一带摊贩家,北门外乐壶洞两边的狭小街道上亦有家货摊。这么多摊点严重影响市内交通。如北大关马路西面便道宽者丈,窄者七八尺不等。路窄人稠,摊点一摆,道路堵塞。
该处小摊,多系叫卖估衣以及零星各物,一经围绕即无余地。加以针市街、竹竿巷等处车马行人如织,每与电车相遇,躲避无从,尤为可虑。
北大关、大胡同及围城马路等处各种小摊任意侵占便道,再加上各处铺户门前所设障檐雨搭,用竿斜支,或将招牌外出,或设风挡牌坊,妨碍行人;或搭盖窝铺,或在门前堆积铁、石、木料、杂物,占用道路,阻断交通。
既要发展经济,繁荣市场,又要保持道路畅通,秩序良好,是城市市场管理中的一个难题。办法是对摊贩加以限制和管理。一是限制摊位所在地区。天津巡警总局命令北门外一带热闹地方的余家小贩,迁移至围城各马路一带空旷地方,设摊安业。但众小贩以种种理由拒不搬迁。二是限制货摊所占地盘。官府准许小贩在北马路一带,各就墙根摆占一尺五寸、二尺、二尺五寸、三尺不等的货摊。三是限制营业时间。天津警察厅曾拟定夜市规则五条。但以上这些都是一时权宜之计,时间一久,小贩们仍任意摆设货摊。于是天津警方又提出修建百货售卖场,命令摊贩一律移入的方案,因遭到天津商务总会的反对而作罢。商人中亦有提出在北马路北海楼内创办劝工场,并特辟出二层及三层楼上,专门为招集小贩之用。此计划亦未见诸实行。
中国城市中成千上万的小摊贩,取缔不了,驱逐不掉,集中不起来,其原因是多方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