蓬莱水城建成
洪武九年(1376),备倭城蓬莱水城建成。明代沿海各省经常受到海上倭寇骚扰,所以自明初以来,就在各沿海要冲设置防御据点。这些海防建筑体系分为卫、所、堡、寨等,山东蓬莱水城就是其中的典型,从中可以看出明代海防据点的形制和特点。蓬莱水城由两大部分组成,一是以小海为中心,包括水门、防波堤、平浪台及灯楼等海港建筑;二是以水城为主体,包括炮台、敌台及水闸等军事防御设施。蓬莱水城,无论是港址的选择、港湾的规划布局,还是军事防御设施配置,都表现出了明代工匠的高超技艺和设计规划的科学性;无论作为军事战略要地,还是作为一般的海港来说,在中国海港建设史上都具重要的地位。
封子封臣
洪武二年(1369),明太祖鉴于以往历代的经验与教训,大封诸子,屏藩王室。从洪武三年(1370)起,朱元璋先年分封25个儿子和1个从孙为王,其中一部分还授以兵权。封子为王驻守各地对明初统治的巩固起到了很大的作用,但也为以年的“靖难之役”埋下了伏笔。洪武三年,为了表彰文臣武将开国之功,朱元璋在奉天殿举行仪式,大封功臣。封李善长、徐达等6人为国公,封汤和、唐胜宗等28人为侯,并分赐诰命、铁券、赏物等。稍年,朱元璋又封汪广洋为忠勤伯,刘基为诚意伯。
洪武“四狱”
明太祖“政皆独断”的官制改革,不仅表现于造成皇权的高度集中,更为严重的是为维持这种君主独裁统治而采取的各种极端野蛮落后的镇压手段,到了晚年尤为厉害。他为了“自操威柄”,捕风捉影,屡兴大狱,最著名的有四大案,人称洪武“四狱”。“四狱”分别指“空印案”、“郭桓案”、“胡惟庸案”和“蓝玉案”。洪武九年(1376)的“空印案”和十八年(1385)户部侍郎郭桓的贪污案两案虽为惩贪杜弊而起,但株连甚多。而“四狱”中影响最大的是洪武十三年(1380)开始的丞相胡惟庸案和二十六年(1393)发生的大将军蓝玉案(史称“胡蓝之狱”),共杀5万余人,包括公、侯近40人。经过这场大屠杀,皇权的直接威胁固然暂时消除了,但一代开国功臣也被诛戮殆尽。
建立锦衣卫
明洪武十五年(1382)四月,朱元璋废除仪鸾司,改设锦衣卫,作为皇帝侍从的军事机构。锦衣卫建立前的仪鸾司不过是替皇帝掌理仪仗的普通侍卫机构,改为锦衣卫后,权力大增。锦衣卫除掌管侍卫职权外,还有巡察缉捕和审理诏狱的权力,实际上是明朝设立的特务组织。锦衣卫属下的镇抚司承办由皇帝命令查办的案件。他们用刑极为残酷,痛楚往往十倍于官刑。魏忠贤掌管锦衣卫时,又设断脊、堕指、刺心、“琵琶”等酷刑。这种对犯人严刑逼供、非法凌虐的做法,导致民情激愤、怨声载道。洪武二十年(1387),朱元璋不得不下令焚毁锦衣卫刑具,废除了锦衣卫,所押囚犯也由刑部审理;同时下令内外狱都归三法司审理。但到了明成祖时期,锦衣卫又得以恢复,并由北镇司专门处理诏狱。锦衣卫除拥有诸多特权外,还拥有大量田地。直到成化年间,他们的权势地位才有所削弱。
胡惟庸案